2011-09-20
关于北京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各院(系、所、中心):
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审要求
各单位应参照《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按本单位评审细则操作。具体步骤按评审条例所规定的“申请-评审-申诉-颁发”进行。
1.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专科生、本科生 。
2.评审工作要严格按有关奖项的评审要求操作,请仔细阅读《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严格按照评奖范围、要求评审。
二、工作进度安排
1.9月21日(周三)-10月11日(周二),学生申请与各单位初评;
2.10月12日(周三)-10月14日(周五),各单位内部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征求意见并接受学生申诉;
3.10月17日(周一)-10月19日(周三),各单位将公示后确认的奖学金初评结果录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交获奖学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院系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院系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10月24日(周一)—10月28日(周五),学生工作部整理院系提交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相关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魏培徵。电话:62754053,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