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5
关于2018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为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大学选留学生工作干部试行办法》和《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8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校启动2018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
二、 岗位管理
(一)两年工作期间保留研究生学籍;
(二)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确定薪酬待遇;
(三)按照专职辅导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
三、申请资格和条件
(一)热爱北京大学和学生,有意愿从事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参加过辅导员相关培训者优先;
(二)思想品德过硬,身心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三)本科学习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获得良好评价;
(四)学习成绩优良,GPA不低于3.0或班级排名不低于70%(截至2017年9月10日);
(五)获得本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8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选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北京大学2018届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附件),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审核后,须在2017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报送至新太阳学生中心428室。即日起即可报送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在院系审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对申请者进行复核。
(三)政策说明
9月12日晚,学生工作部面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召开政策说明会。
五、选拔程序
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评选委员会分别组织笔试和面试进行选拔。选拔过程中(从提交申请材料至最终确定人选)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者,随时取消其参加选拔资格。
(一)笔试
笔试拟于2017年9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笔试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二)面试
面试拟于2017年9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三)确定候选人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计算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候选人及排名。总成绩达到70分(含)的方可确定为候选人。
(四)确定硕士研究生接收单位
获得候选人资格的人员,须根据有关院系的工作进度及时向相应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接收环节的选拔,申请材料中应注明“已申请参加选留选拔”。
确定候选人后,学生工作部书面通知相关院系;相关院系按照《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8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进度,确定免试推荐资格和接收单位。
(五)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从获得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和接收资格的候选人中,根据选拔成绩排名顺序录取不超过20人。
六、相关事项
(一)选拔的监督
任何人员均有权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经查证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加选拔的资格。
(二)工作期间的考核
学生工作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三)其他事项
1、2018年9月1日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的资格。
2、申请参加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选拔的,不能同时申请北京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婧(62750106) 樊 志(62756529)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