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5

关于选拔住宿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 学生管理办公室

 

为建设标准化学生公寓,营造学生生活社区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发展辅导,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选拔优秀学生担任住宿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入住学生公寓楼,负责指定学生生活空间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指导楼委会相关工作;

3、开展学生生活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友好和谐、团结共进的宿舍文化氛围营造;

4、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支持。

二、选拔数量

男生、女生各4人。

三、选拔条件

1、在校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3、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住宿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6、有辅导员或相关经历者优先;

7、对住宿辅导员岗位认识到位,所提工作设想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四、申请程序

196日—910  个人在征得导师同意基础上通过邮件报名,填写《北京大学住宿辅导员报名表》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911日—914日 选拔工作小组初选;

3915日—920日 按程序选拔并确定人选。

五、工作管理

1、住宿辅导员在学生公寓相应工作空间开展工作,原宿舍床位可以保留。

2、学生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培训、考核。

3、学校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标准为1200/月,每学年发放12个月。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按校长奖学金或助教(兼职辅导员)岗位奖学金标准发放补贴。

 

联系人:吴文婧(62750106)、王明慧(62753595

 

学生工作部

公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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